不动产登记更名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需根据变更原因选择:
一、常见变更方式及流程
买卖过户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 办理税务登记 → 提交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 → 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 领取新房产证。
赠与过户
签订赠与协议 → 办理公证 → 提交房产证、赠与书、契证 → 缴纳契税 → 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过户
遗嘱公证 → 提供遗嘱、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 办理过户登记。
共有权人增加/减少
单方申请(如继承、赠与)或全体共有人共同申请 → 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共有权人协议 → 办理变更登记。
二、所需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特殊情况补充 赠与:赠与书、契证; 继承:遗嘱公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离婚/分家:离婚证/分家协议。 三、注意事项贷款房产更名
:需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
税费差异:
买卖过户契税为房屋总价的1%-3%,赠与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继承一般免征。
办理时效:
需在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变更后90日内办理。
特殊情况处理
无房产证(如违章房)无法直接更名,需先补办;
登记簿与实际权属不一致时,以登记簿为准。
建议根据具体变更原因选择合适方式,并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