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农房报建时登记的名字,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一、确认变更原因
需明确变更类型,如:
产权转移:
买卖、继承、赠与等导致所有权变更
家庭成员变更:
添加配偶、子女等共同所有人
名字错误更正:
因登记错误需申请更正
二、准备所需材料
根据变更类型准备材料:
基础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变更特定情形的材料
夫妻添加: 结婚证 离婚
赠与/继承:赠与书、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
面积/界址变更:房屋测绘图、评估报告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到宅基地登记机构或村委会提交申请及材料
审核环节
村委会初审材料真实性
乡镇政府审核并上报县级国土部门
变更登记
县级国土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更新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领取新证
完成变更后,领取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注意事项
审批权限
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国土部门
税费与时间
部分地区需缴纳登记费用,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一般流程需1-3个工作日完成
特殊情况处理
房屋分割、合并等需同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国土部门(如12345热线或当地国土局),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若材料齐全,可携带上述文件到县级国土部门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