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地政策,居住证过期后若需更改姓名,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 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住证原件(遗失需补领)
- 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需公安机关提供)
- 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提交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至居住证办理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审核与制证
- 公安机关审核材料,若通过则重新制作居住证,一般需10个工作日领取新证
二、注意事项
原证作废
- 更名后原居住证将作废,需交回原证
办理时效
- 居住证到期前30日内需办理签注或换证手续,逾期可能影响居住权益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居住证损坏或丢失,需先补领或换领原证,再办理更名
三、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需提交身份证明、住址、就业/就读证明等材料
第十一条规定:居住证损坏或丢失需补领或换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确认最新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