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涉及档案和身份证的变更,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身份证改名流程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 变更申请书(需本人书写)
提交申请
-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如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
审核与审批
- 派出所审核档案与身份证信息一致性
- 18岁以上需本人办理,18岁以下需父母或收养人申请
更换证件
- 完成审批后,制作新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旧证件作废
二、档案改名流程
获取更名证明
- 由公安机关出具《更名证明》,需包含原姓名、新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及家庭住址等信息
单位或社区证明
- 学生需学校出具证明,在职人员需单位盖章
公证(可选)
- 部分地区需到市级公证处办理《更名公证书》
提交申请
- 携带更名证明、单位证明(如适用)、照片到公安机关或人才交流中心提交变更申请表
更新档案
- 人事档案需添加《档案姓名变更审批表》,并更换“人事代理手册”
三、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18岁以下需父母或收养人申请,18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材料要求
费用:身份证更换工本费约20元,档案更新无额外费用
时效性:未成年人变更名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