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车辆所有权的划分,需根据车辆登记情况和夫妻财产来源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情况
婚前登记 若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且为婚前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或贷款还清后登记),通常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后登记但属于共同财产
若车辆婚后登记在女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无明确约定),需通过协议或诉讼分割。协议不成时,法院一般按车辆价值对半分配。
二、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情况
婚前登记
若车辆为男方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后登记且为共同财产
即使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仍需协议或诉讼分割。法院通常按车辆价值对半分配,但会考虑还贷情况,还贷部分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其他特殊情况
共同出资但登记一方名下
若车辆为夫妻共同出资但登记在第三方名下(如父母资助),需先确认赠与或借款性质。若认定为赠与且登记方明确表示放弃权利,可视为个人财产;若为借款则需共同偿还。
协议优先原则
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车辆可归任何一方所有,但需办理过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还贷责任: 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存在未还清贷款,法院可能判决登记方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财产补偿。 折旧计算
建议夫妻双方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财产来源、婚姻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