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主体与年龄要求
未满18周岁 :需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18周岁以上:
需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二、所需材料
(一)基础材料
户口簿原件:
需包含个人信息及原名;
身份证原件:
用于身份核验;
改名申请书:
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改名原因及新名字申请。
(二)补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准备)
无犯罪记录证明
(14岁以上):由派出所开具;
单位证明(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需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准予变更的证明;
相关证明文件: 如毕业证、工作证、社保卡等;公证材料
(部分情况需要):如涉及重名、笔误等特殊原因。
三、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
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未满16周岁的需父母签字,16周岁以上的需本人签字;
提交材料:
将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书等材料提交至户籍部门;
审批流程
- 派出所审核材料并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一般需10个工作日左右;
- 审批通过后,派出所会发放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等待正式身份证制作;
更新证件:
新身份证制作完成后,携带临时身份证到户籍部门办理户口本更新。
四、特殊情况说明
父母离异:
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
重名或医学原因:
需提供医院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重名证明;
跨省改名:
需在迁出地办理完迁出手续后,再迁入新户籍地。
五、注意事项
改名后需及时更新银行、社保、驾驶证等证件;
若涉及财务账户,需联系银行办理账户名称变更。
以上流程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户籍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