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更换名字可通过以下三种主要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买卖方式
签订转让协议 双方需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房屋买卖条款。
办理过户手续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至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完成税费缴纳(如契税、个人所得税)。
领取新房产证
完成审批后,可领取新的房产证,原房产证作废。
注意事项: 有贷款需提前还清或银行同意变更; 非婚期间更名需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办理。 二、赠与方式签订赠与合同
受赠人需与赠与人签订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直系亲属免征公证费)。
缴纳税费
根据房屋价值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办理过户手续
提交身份证、房产证、赠与书及公证书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
领取新房产证
完成审批后领取新房产证。
注意事项: 有贷款需先还清或银行同意变更; 非婚期间赠与需通过公证程序。 三、继承方式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人需凭遗嘱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申请公证。
提交过户材料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遗产证明等材料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领取新房产证
完成审批后领取新房产证。
注意事项: 有贷款需与贷款银行协商解除抵押; 继承房产需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四、特殊情况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更名
名字写错更正:需提供变更同意书或法院证明,向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总结
更换房产证名字需根据产权人身份及房产性质选择合适方式,并办理相关税费和审批手续。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