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的填写需遵循《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其基本格式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格式要求
企业名称由以下四部分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名称 必须包含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名称(如北京、上海市浦东新区等)。
字号(或商号)
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可以是单个字、词或组合,自然人投资人姓名也可作为字号。
行业或经营特点
根据企业主营业务选择对应行业类别,需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若将行政区划名称作为行业特点(如“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的“北京”),需符合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依据。
组织形式
明确标注企业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
示例 完整格式: 上海市徐汇区创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特殊注意事项字号限制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
若需突出品牌,建议通过商标注册保护。
行业类别选择
优先选择小微企业类别(代码6211),注册门槛较低。
若涉及多领域经营,可增加相关行业类别提高通过率。
名称唯一性
同一注册机关辖区内,同行业企业名称需唯一。
国内需避免与驰名商标重复。
格式规范
全称需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中文名称需符合《汉语大字典》规范。
三、填写示例
| 组成部分 | 示例 | 备注 |
|----------------|--------------------|--------------------------|
| 行政区划 | 广东省深圳市 | |
| 字号 | 智联科技 | |
| 行业 | 计算机软件开发 | |
| 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完整名称 | 广东省深圳市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四、补充说明
变更名称流程: 营业执照名称可变更,需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并完成公示。 字号与商标
多名称准备:建议准备3-5个备选名称,降低重复风险。
通过规范填写,可确保企业名称合法有效,同时提升品牌辨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