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中名字的书写需符合以下规范:
一、基本格式要求
位置规范
- 若为个人收款,需在落款处完整书写姓名;
- 若为单位收款,需写单位全称。
字体与清晰度
- 姓名应顶格书写,字体稍大且清晰可辨,避免涂改。
二、特殊情形处理
代收人标注
- 若非本人直接收款,需在姓名前加“代收人:”或“经手人:”等字样。
身份信息补充
- 个人收款建议同时标注身份证号码(仅限法律文书);
- 单位收款需加盖公章以确认身份。
三、注意事项
避免涂改
- 所有信息需一次性完整填写,若需修改应重新开具;
- 数字部分建议使用大写(如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法律后果
- 署名应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引发纠纷;
- 代收人需对代收行为负责。
四、示例参考
个人收款收据
```
今收到
张三(身份证号:110101199001011234)
人民币(大写):¥5,000.00元整
小写:¥5000.00元
日期:2025年3月27日
```
单位收款收据
```
关于货款支付的收据
买方:XX公司
卖方:YY供应商
日期:2025年3月27日
金额:¥100,000元整 [大写: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用途:购买原材料
```
通过规范书写名字及相关信息,可有效避免因收据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