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准备材料
结婚证或离婚证(如适用)
身份证
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选择办理方式
单方申请:由相关权利人(如配偶、父母、子女)自主前往当地政府设立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提出变更申请。
双方共同申请:交易双方共同到达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公证后申请:取得交易行为已经公证机关公正认可后,向相应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共有人共同申请:所有享有地产权益的共有人齐聚一堂,完成对该房地产上权利人的变更申请程序。
提交申请
填写登记申请书
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夫妻财产约定书(或买卖合同、赠与公证书等)
缴纳费用
手续费:一般为80元
工本费:一般为25元
地籍图费:一般为25元
贴花费:一般为5元
如贷款涉及,可能还需支付额外的费用(如公积金贷款加100元,组合贷款加200元)
审核与领证
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
领取新的房产证,新房产证上会显示新增的名字和份额
建议在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前,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