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改名需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改名流程
提交申请 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需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单位证明
提供单位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部分情况需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审批。
户籍部门办理
-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申请书及单位证明。
- 完成现场审查和审批流程,通常需3个工作日。
领取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领取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证件作废。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 变更前后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变更申请书(需本人书写)。
补充材料
- 无犯罪记录证明: 部分城市需提供7个工作日出具的《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 照片
- 其他证明:收养关系需提供收养证;再婚需提供结婚证。
三、特殊情况说明
在校生:需学校出具同意变更的证明。
单位员工:部分城市要求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
审批时效:一般需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能延长。
四、注意事项
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上需办理公证。
费用:工本费约10元。
变更范围:仅限户籍姓名变更,出生日期、民族等个人信息需同步变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