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名字注销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正常注销情形
死亡注销 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迁出注销
需本人或户主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迁移证件(如工作调动证明、购房合同等)。
出国(境)定居注销
需提供公安外事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关系通知单、护照或定居证明。
加入外国国籍或港澳台定居注销
需本人或亲属持护照、定居证明等材料。
二、特殊情况注销
失踪人员注销
公民失踪超过1年且查无下落,需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核准。
重复户口注销
公民有多个常住户口时,公安机关会依法注销非法登记的户口。
三、注销流程(以死亡注销为例)
提交材料: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乡村证明)至户籍派出所。
审核办理:
派出所核实材料后,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并收缴身份证,统一销毁。
档案更新:
户籍管理部门更新户籍档案,户口本作废。
四、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注销失败或影响其他权益。
办理时效:
死亡人员需在葬前或农村1个月内办理,其他情况需符合法定时限。
后续事项:
需到银行、社保、车管等机构办理相关账户和证件的转移或注销。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