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加子女名字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由监护人(父母)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改名理由(如出生登记错误、收养等)。
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审核材料
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离婚证明(如适用)等材料。
单位职工需提交单位同意变更证明,无单位人员需提供居(村)委会证明。
办理变更
经户籍民警审核、所长批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变更以一次为限,需提交全部材料至户籍部门。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离婚证(如适用)。 补充材料 单位职工:单位同意变更证明; 无单位人员:居(村)委会证明; 在校学生: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三、办理时效 16岁以上人员需本人申请,16岁以下需监护人申请,均需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 四、注意事项 改姓不影响抚养费支付,男方不得以改姓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离婚事实,男方可起诉恢复原姓名,户籍机关可能追责。 户口本信息变更仅限一次,如需再次变更需重新申请。 五、特殊情况处理 房产证加子女名字改名与抚养费无关:
材料真实性:
更名限制: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