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所需的证明文件根据年龄、是否涉及特殊情形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必备材料
身份证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若为未成年人,需户口簿原件。
户口簿
- 基础身份信息文件,需提供原户主页及本人页。
改名申请表
-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年龄14周岁以上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
- 重名或笔误: 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 收养关系
- 艺术或教育需求:需提供艺术特长证明、特殊教育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说明
材料准备:
收集上述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单位或社区证明:
- 在校生需学校出具同意改名证明;
- 有工作单位者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 无单位者需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
提交申请:
携带所有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审批流程:
- 派出所受理并报县(市、区)公安局审批,一般需3人以上签署同意意见;
- 完成审批后,更换新身份证(工本费约10元)。
四、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未满18周岁需父母双方同意,18周岁以上可自主申请;
特殊情况处理:
重名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改名后若需变更驾驶证、社保等,需同步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材料及流程综合自各地公安机关及民政部门的规定,具体以户籍所在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