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需要签名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表达真实意愿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通常以书面形式订立。签字是为了确保承诺书是承诺人真实意愿的反映,防止被欺骗,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签字是合同成立的法律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证明责任
承诺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件,签字可以证明承诺人已经明确同意并承诺了要约的内容。手写签名不仅记录了签名人明确的同意和承诺,还能够为承诺书注入一份真实、认真、负责的态度。
防止纠纷
在法庭中,承诺书通常需要以书面方式作出,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签字是证明承诺书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证据,有助于在纠纷中维护承诺人的权益。
合同约束力
承诺书一旦签字,就具有了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承诺人必须按照承诺的内容履行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承诺书需要签名的目的是确保其真实意愿的表达、明确法律责任、证明责任以及具有合同约束力。在签署承诺书时,建议采用手写签名的方式,以增加其法律效力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