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历史名称演变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古代名称 深圳最早见于明永乐八年(1410年)的史籍,当时为东莞县下辖的"新安县"。
清朝初年(1668年),因境内有深圳河及沿岸墟市,改称"新安县"。
近现代名称
1979年3月,宝安县撤县设市,改名为"深圳市"。
1980年8月,深圳正式成为经济特区,延续使用"深圳"名称。
其他相关名称
明代时,深圳地区属东莞县,未单独设县。
清朝时,深圳墟是早期集市名称,位于今东门老街一带。
总结:
深圳的前身是宝安县(1979年前)和新安县(1668年前),1979年设立深圳市后沿用至今。其名称源于地理特征(如水沟)和历史发展(如集市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