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语境中,当一个人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或代理时,他或她被称为“委托人”或“当事人”。律师则是作为受托人或代理人,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这种关系是基于双方的信任和合同建立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律师提供专业和忠诚的服务。
具体称呼可能因情况而异:
企业经营者:
如果委托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通常称为“XX总”。
普通客户:
对于非企业经营者,初次见面时,女性称为“XX女士”,男性称为“XX先生”。
公职人员:
如果委托人是公务员,通常称为“XX科”或“XX主任”。
业主或物业:
在涉及业主与物业的法律事务中,业主聘请的律师称为“业主方代理律师”,物业聘请的律师称为“物业方代理律师”。
因此,找律师的一方通常被称为“委托人”或根据具体情况称为“XX总”、“XX女士”、“XX先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