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五大战区分别是 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和中部战区。
东部战区:
下辖江苏(苏)、上海(沪)、浙江(浙)、福建(闽)、江西(赣)和安徽(皖)6省市,战区驻地为南京。
南部战区:
下辖湖南(湘)、广东(粤)、广西(桂)、海南(琼)、云南(滇、云)、贵州(黔、贵),司令部驻广州。
西部战区:
由原成都军区、兰州军区合并而成(剔除云、贵两省),司令部驻兰州,领导和指挥四川、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重庆的所属武装力量。
北部战区:
辖东三省加内蒙古(即原沈阳军区辖区加内蒙古),司令部驻沈阳,领导和指挥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的所属武装力量。
中部战区:
领导和指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湖北、湖南等省市的所属武装力量。
建议:各战区的具体职责和范围可能会随着国家战略需求和军队改革的深入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