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户口本(如果是配偶或直系亲属加名)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产权份额公证(非配偶加名时可能需要)
房屋平面图或测绘图(某些情况下)
完税证明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某些情况下)
共有人声明书
产权调查申请表
赠与公证书(如适用)
不动产完税凭证(如适用)
具体流程如下:
无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按照无贷款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办理。
在房产证上写未成年子女的名字
应当由其监护人(如父母)代为申请登记,并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若欲在房产所有权文书上添加未满成年孩子之姓名,请携同各自身份证件、户籍簿、婚姻证书、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文件及住房之房产所有权文书、契税完税证明书、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法律文件资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文书增名人登记事宜。
建议在办理房产证加名字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管局,了解详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并顺利完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