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区人员通常被称为“涉疫人员”。这类人员包括那些身处疫情爆发区域或者与疫情区域有接触的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论个人的身份或职责如何,他们都需要得到同等的对待。各级政府机构和防疫部门必须严肃、慎重地处理这些人员,不得对他们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或排斥,同时需要紧密监控他们的健康状况,并且他们也有责任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疫情信息。这一做法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