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嫔的俸禄在古代中国通常被称为 俸禄或 薪资,其具体数额和发放方式随着不同朝代和妃嫔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些具体信息:
东汉时期
贵人授予金印紫绶,俸禄为粟数十斛。
西汉时期
皇后没有明确的俸禄记载,但有自己的私人行宫和全国很多县的税收。
妃嫔分为14级,从昭仪到无涓、共和等,年俸禄从2100石到96石不等。
唐朝时期
妃嫔等级更多,改为按月领取俸禄。一品的贵妃、淑妃等每月俸禄在9贯多,二品昭仪、昭容等每月8贯多,婕妤6贯多。
明清时期
明代皇后每年俸禄为一千两白银,贵妃八百两,妃子六百两,贵人一百两,答应每年只有三十两。
清代太后每年可得黄金二十两,白银二千两,皇后一千两,贵妃八百两,嫔二百两,贵人一百两,常在五十两,答应三十两。
这些信息表明,妃嫔的俸禄在古代中国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其数额和发放方式反映了她们在宫廷中的地位和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