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公司名称主要说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主体资格延续性
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公司名称变更属于商事登记事项的变更,不改变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和原有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称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继续有效
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新公司需对变更前合同履行义务,无需重新订立。
二、需履行的附随义务
通知义务
公司需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名称变更情况,并办理相关合同文本的签章变更。建议通过书面函件确认变更内容。
文件更新
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发票、账号、税号等需统一使用新公司名称。
三、特殊情形说明
合同中有特殊条款: 若合同明确约定“名称变更即构成违约”等条款,则需按约定处理。 债权/债务转让
四、其他注意事项
工商登记变更:需在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且公司注册时间需满1年。
税务及银行账户:需办理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变更手续。
综上,公司名称变更仅涉及登记事项,不影响合同效力和履行,但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合同相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