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改名字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手续可能因企业类型和变更内容不同有所差异:
一、基本流程
名称核准
首先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需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提交变更申请
核准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工商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材料审核与换证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需更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重新刻制公章。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登记申请书、核名通知书。
补充材料
根据变更类型补充:
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变更申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办理时)。
三、特殊注意事项
审批要求
- 公司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无区域名称需通过总局核名;
- 增设分支机构需先取得主管部门批准。
时间限制
变更登记需在决议或批准文件有效期内30日内提出。
其他事项
- 旧公章需销毁备案;
- 银行账户需同步变更。
四、办理时效
个体工商户需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变更;
其他企业一般需在变更决议批准后30日内办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部门,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遗漏影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