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名字包含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名称,以下为综合整理:
一、省级行政区
23个省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
5个自治区
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
4个直辖市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澳门。
二、地级及以上行政区划
北京市
包含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等7个市辖区,以及朝阳、丰台等6个副省级区。
天津市
主要辖区为和平区、河东区等15个,其中黄浦区、滨海新区为经济功能区。
上海市
26个区划单位,黄浦、徐汇、浦东为核心城区。
重庆市
30个辖区,主城区包含渝中、江北等。
三、地级市及以下
浙江省
包括丽水(古称处州)、台州(古称越州)、温州(古称永嘉)等。
四川省
象征性城市有成都(蓉城)、攀枝花(花城)、宜宾(金沙江交汇处)。
云南省
以大理、丽江、香格里拉为特色城市。
西藏自治区
包含拉萨、日喀则等6个地级市。
四、其他特殊类型
计划单列市: 天津、青岛、大连。 经济特区
沿海开放城市:大连、秦皇岛等。
以上分类综合了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最新信息,部分城市如重庆、成都等包含多个区划单位。如需具体城市或县区名称,可进一步细化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