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户口改名流程与普通公民基本一致,但需注意特殊群体可能需要的额外证明材料。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基本流程
提交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并填写完整。需注明改名理由(如重名、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等)。
准备材料
根据年龄和身份不同,需提供以下材料:
- 18周岁以上: 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 16-18周岁
- 未满16周岁:由父母或收养人申请,并提供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
- 特殊情况(如无业游民):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
审批流程
- 到户籍部门提交申请及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户籍人员会通知修改户口本。
费用与证件更换
- 完成审批后,需缴纳15元工本费,并更换身份证。若原身份证损坏,需同时办理新证。
二、注意事项
改名时间
- 一般需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审批,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原名字涉及重名、生僻字或与身份证号冲突,需额外说明情况;
- 若原名字是少数民族名字,需符合相关民族政策。
历史档案更新
- 改名后需及时联系银行、社保、车管所等机构更新个人信息,避免影响正常生活。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确认具体材料要求及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