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变更名称需遵循以下步骤:
一、名称变更前的准备
名称核准 新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避免与已注册企业名称重复或含有禁止性词汇(如"总站""国际运输"等需前置审批的词汇)。
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
- 《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备案登记表》
- 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原《道路运输证》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原发证机关(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新经营地址所在地的管理部门。
审核通过
相关部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名称合规性、材料真实性等。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道路运输证》及营业执照,原证件作废。
三、注意事项
变更地址需额外申请
若经营地址不在原发证机关管辖范围,需向新地址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件。
其他证件同步变更
-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变更;
- 其他如银行账户、税务登记等需同步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
整个流程通常需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以当地部门要求为准。
四、特殊情况处理
名称包含英文名称: 需提供英文名称的翻译文件及国际通用译名(如"凯立达"对应"Carrystar"); 跨省经营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政务平台或交通管理部门官网查询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已实现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