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变更申请书(需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原姓名、新姓名及变更理由)
- 学校证明(在校生需提供)
- 其他证明(如收养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视具体情况添加)
提交申请
- 本人或监护人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申请
-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审批与证件更换
- 完成审批后,户籍部门会核发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 原有证件(如毕业证、社保证卡等)需同步更正
二、注意事项
年龄限制
- 未满16周岁需由父母或监护人申请
- 18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
改名原则
- 前后顺序调整: 简单易接受,如将“张三”改为“张小三” - 谐音替换
- 增减字:单名可加衬字(如“陈逸亮”→“陈逸”),复名可删减(如“王大明”→“王明”)
后续事项 - 更名后需主动告知银行、工作单位等机构
- 身份证丢失需及时补办
三、特殊情况处理
夫妻协商改姓:
需双方共同向户籍机关申请,协商一致后方能变更
改姓法律风险:若原姓氏涉及重名、生僻字等问题,可能需结合生辰八字调整新名
建议办理前咨询户籍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