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加名或变更所有权人的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形选择合法途径,并办理相应手续。以下是主要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主要加名方式
单方申请变更登记 未办理贷款的房产可单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申请变更,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如适用)等。
买卖过户
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转移登记实现产权转移,需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
公证过户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持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适用于需要法律文书的情况。
共有权人共同申请
全体共有人需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办理变更,适用于夫妻、父母子女等共有关系。
结婚证直接办理
已婚夫妻凭结婚证可直接办理产权变更,无需额外材料。
二、注意事项
贷款房产需先解除抵押
若房产已抵押,需先办理抵押解除手续,方可申请加名。
名字顺序无强制要求
共有产权人可自行约定产权比例,房产证上不按名字顺序区分份额。
费用与时间
办理流程通常需20个工作日左右,费用包括登记费、契税(如适用)、工本费等。
三、特殊情况处理
父母赠与子女: 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公证书,按赠与合同办理。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区分
建议根据具体产权关系选择合适方式,并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