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给改名字呢

时间:2025-03-27 15:12:00 网络起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下公民不得变更姓名:

一、禁止改名的情形

正在服刑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包括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和行政强制措施(如行政拘留)期间。

涉及刑事或治安案件调查

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调查、审理期间,或因故意犯罪/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

父母离婚未达成协议(未成年子女)

父母双方因离婚纠纷未达成一致意见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变更需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确认。

信用记录严重不良

包括信用卡诈骗、拒不执行判决等严重违法行为,或因失信被执行。

其他特殊原因

如曾因故意犯罪被劳动教养、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单位信用受损等。

二、可申请改名的情形

名字存在谐音、含义不当

如名字谐音冒犯他人、含义违背公序良俗或易被误解。

重名或字形不规范

同村/社区、单位、学校存在重名现象,或名字含冷僻字、异体字等。

收养关系变更

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申请变更。

其他合理需求

如名字与身份证号不一致、改名后更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等。

三、改名流程建议

准备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书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改名理由。

审核通过

公安机关将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办理变更登记。

四、注意事项

法律救济途径

若姓名权受到侵害,可通过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

特殊情况处理

如曾变更过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需提供充分理由。

以上信息综合自《民法典》《户口登记条例》及公安机关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