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改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监护人材料准备
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
填写申请表格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并填写《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提供必要材料
提供本人的书面申请。
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如学校证明(在校学生)。
如适用,还需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十周岁)。
如涉及收养关系变更,还需提供收养证。
单位意见(如适用)
如申请人是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成年人改名时,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银行征信证明(如适用)
成年人改名时,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审批过程
将所有材料提交给户口登记机关,并说明改名理由。
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材料后,认为有必要,可能会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经审批同意后,即可进行改名。
后续手续
改名成功后,需更正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账户、婚姻证明等,以避免未来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建议在办理改名手续前,先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