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通常涉及以下部门:
法院:
法院是负责审理各类案件的司法机构,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当发生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
立案庭是法院的一个部门,负责审查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符合条件下及时立案。
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可以帮助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诉讼。
劳动仲裁委员会:
如果是劳动纠纷,当事人需要先到劳动局或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局:
司法局管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还可以为无钱打官司的人提供法律援助。
综上所述,打官司主要涉及法院及其立案庭,对于劳动纠纷,还需考虑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他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也可以提供调解服务,但最终的法律裁决由法院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