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参保登记改名需根据参保类型和身份信息一致性要求,通过单位或本人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前提条件
姓名需与身份证一致 若医保登记姓名与户口簿、身份证完全一致,则无需变更;若不一致,需先通过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姓名变更。
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等)。
二、办理流程
(一)单位办理(适用于有固定用人单位的职工)
提交申请
单位需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参保人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需单位盖章)
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若姓名变更但户口本未更新)
社保机构办理
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后,将办理结果通知单位,单位再通知职工办理新医保卡。
(二)本人办理(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户等)
线上办理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后进入“个人服务”→“经办服务”→“变更登记”,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姓名变更证明等材料,非关键信息变更可当场办结 “河南医保”小程序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姓名变更证明到参保地社保局窗口提交材料,填写《参保人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当场办理新医保卡
三、关键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办理
线上办理一般需1个工作日
费用与材料审核
关键信息变更(如姓名、身份证号)需现场办理且无费用
非关键信息变更(如联系方式、地址)可线上办理且免费
特殊情况处理
若材料不全,需一次性补正;审核通过后重新办理新卡
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变更流程基本一致,但需注意参保状态差异
四、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
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社保信息变更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要求。